蒲彪(1374—1433),字居讓,號屏山,明代永明城廂(今江永縣城關)人。明建文元年(1399)中舉人。永樂初年,交趾(今越南).黎季雄叛亂。成祖派兵平叛后設置交趾布政使司,精選官員到交趾治政,蒲彪被任命為石室知縣。他尊重民俗,體恤民情,選用當?shù)厝瞬牛魍⑹?,交趾百姓敬而服之。尚書兼布政按察使黃福感嘆道:“得盡如蒲君,交趾可治矣”。黃每次向皇帝奏報政績時,都稱贊蒲彪治政之能。為此,皇帝調(diào)蒲任南京刑部主事。
明仁宗帝即位(1425)后,巡檢黎利叛亂。蒲彪奉旨持符節(jié)隨鎮(zhèn)守太監(jiān)山壽前往交趾勸降。翌年,蒲被黎利殺害。
蒲彪居官30年,不買田地產(chǎn)業(yè),粗食布衣,家中房屋以柞木為椽,土沖的矮墻只有尺數(shù)高,他清廉的節(jié)操為世人所敬仰。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